市委办、市政府办近日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洗洞”盗采金矿及废弃矿洞矿坑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部分地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造成人员伤亡案件惨痛教训,全面加强我市矿产资源领域隐患排查和制度化管理。据了解,专项行动分为安排部署、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督导检查,互查抽查、巩固成果,全面验收、建立机制四个阶段。
此次专项行动由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提供的金矿矿山目录清单和各级掌握的其他矿山目录清单,结合卫星遥感影像,组织各有关部门集中摸排以下四种情况:一是排查废弃矿洞矿坑情况,包括政策性关闭矿山、保护地内退出矿山、正常关闭矿山的废弃矿洞矿坑数量和封堵情况及责任主体;金矿盗采点的位置、封堵情况及责任主体等。二是排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倒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非法采选金矿用电行为等情况。三是排查金矿“洗洞”造成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排查金矿及其尾矿库安全隐患。
对以上排查内容,将按照“摸清底数、压实责任、严厉打击、标本兼治”要求,查清各类矿山废弃矿洞矿坑情况,集中打击“洗洞”盗采金矿行为,查处违法生产运输倒卖民用爆炸物品、氰化钠和“洗洞”造成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惩治违法收购和销售金矿产品行为。进一步明确矿山废弃矿洞矿坑封堵责任主体,彻底封堵矿山废弃矿洞矿坑,斩断金矿“洗洞”黑色产业链,防止金矿“洗洞”和盗采废弃矿洞矿坑行为发生,确保我市境内盗矿亡人事故“零发生”、盗采矿产资源案件“零发案”,维护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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