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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国家粮食储备库、灵宝市军粮供应站、灵宝1104河南省粮食储备库、灵宝1105河南省粮食储备库、灵宝1109河南省粮食储备库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12月6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灵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2023年12月6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陕州区菜园乡支行更换《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