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649

河南灵宝国家粮食储备库、灵宝市军粮供应站、灵宝1104河南省粮食储备库、灵宝1105河南省粮食储备库、灵宝1109河南省粮食储备库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12月6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灵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2023年12月6日

信用服务客服

智能机器人客服,24小时为您服务

{{ item.time }}

{{ item.value }}
常见问题
信用知识
请完成安全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