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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灵宝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意见》的背景、依据及目的
(一)制定《意见》的背景
近年来,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根据省委关于“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施策,研究制定支持房地产企业纾困的具体政策措施,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精神以及全省问题楼盘处置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号)文件有关“一城一策”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了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措施意见。
(二)制定《意见》的依据
本《意见》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豫金发〔2022〕74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稳经济促增长规划用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2〕29号)等文件。
(三)出台《意见》的目的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减少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改善房地产市场供给,支持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二、制定《意见》过程
2023年2月份开始,牵头单位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开展工作。经测算调研、研讨会商、意见征集、合法性初审、集体研究等环节,得到了各方面积极配合。征集意见环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对其他地市同类政策的吸收借鉴,经反复酝酿、多次修改,最终定稿,《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整个过程努力贯彻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合理、可行、可控的要求,努力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意见》于7月20日正式印发。
三、《意见》的重要举措
《意见》立足精简实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十七条措施,主要包括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改善住房市场供给、强化住房金融支持、创新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和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等五个方面。既保持了上级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又释放出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的信号。
四、文件时效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三门峡市有相关政策及执行期限规定的,按照国家和省、三门峡市有关规定执行。本《意见》仅在灵宝市城市建设规划区范围内适用。
解读单位 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398---3090789(市房产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王博宾
电子邮箱 lbfgj86538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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