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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现在就还钱,千万不要给我列入失信黑名单,那样不仅丢人,还会影响我的生活。”近日,被执行人戴某联系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请求不要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据悉,被执行人戴某与白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作出判决:戴某偿还白某借款881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戴某一直未履行,白某于11月20日向灵宝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执行人员一边查询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一边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还款。戴某以没钱为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得知法院要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一旦被列入名单,则会对他个人信誉和工作生活产生很大影响时,戴某迅速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目前,戴某已将判决款项全部打入法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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