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怕上失信“黑名单” 被执行人还了款

发布时间:2023-11-14  来源:三门日报    浏览次数:870

    法官,我还有工程项目要投标,千万不要给我上失信黑名单,我现在就还钱……”近日,被执行人刘某联系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请求不要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刘某与原告孟某有借贷纠纷,经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作出判决:刘某偿还孟某借款2.5万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一直未履行,孟某于是向灵宝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执行人员一边查询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一边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和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在得知将对其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刘某连忙告知执行人员,列入黑名单将会对其个人信誉和投标工作产生很大影响,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很快来到法院,当场将判决款项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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